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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采购指南

主动披露制度:自查出问题怎么补救

主动披露是海关给企业的一个纠错通道。企业在海关发现之前,主动书面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,并接受处理的,可以依法从轻、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。 适用的情形包括:少缴或漏缴税款、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、影响许可证件管理、影响税款征收等。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通常需要满足:披露及时、危害后果不大、积极配合、无掩饰隐瞒。 操作流程是:向注册地海关提交书面披露报告,说明问题的性质、原因、涉及金额、整改措施;海关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;受理后企业配合核查并提供资料;最后作出处理决定。 几个关键点。一是必须主动,海关已经掌握线索或者已经通知核查的,就不算主动披露。二是内容要完整,只披露部分问题,剩余问题被查出会丧失从轻资格。三是整改要到位,光承认问题不整改,后续还会被追责。 建议企业建立定期的自查机制,尤其是归类、价格、原产地这三类高风险领域,发现问题尽早披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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